VOCs監測預警系統的作用和安裝指南
2022-01-27
VOCs參與大氣環境中臭氧和二次氣溶膠的形成,其對區域性大氣臭氧污染、PM2.5污染具有重要的影響。大多數VOCs具有令人不適的特殊氣味,并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特別是苯、甲苯及甲醛等對人體健康會造成很大的傷害。VOCs是導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學煙霧的重要前體物,主要來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劑制造與使用等過程。
綜合來說,
VOCs監測預警系統分為兩種,一種是有組織廢氣的監測,有組織廢氣的檢測是指有煙囪排放量的廢氣采集,也被稱為固定源監測。另一種是無組織的廢氣監測,無組織的廢氣檢測是指室外環境監測,即工廠環境廢氣監測,也被稱為廠界監測。
VOCs監測預警系統安裝指南:
1、有組織排放的固定污染源
1.1排氣筒揮發性有機物(VOCs)在線監測設備安裝的技術要求參照《固定污染源非甲烷總烴在線監測系統安裝及聯網技術要求(試行)》。各市可視情況擴大在線監測設備的安裝范圍。
1.2排氣筒VOCs超標報警傳感裝置安裝應在風機出口1米處直管段架設平臺,平臺應有足夠的工作面積,便于工作人員安全、方便進行安裝、巡查、檢修等操作;排氣筒超標報警裝置取樣探頭應設置于距風機彎頭下游不小于煙道直徑2倍處。
2、無組織排放的污染源
2.1可密閉生產車間:單個車間在密閉情況下,每個常用出入口安裝1臺超標報警傳感裝置,監測點位設在車間出入口外距離地面1.5米以上位置,且周邊無明顯干擾源,并確保設備安裝牢固。車間如有排氣通風裝置,應在外排口設置監測點位,安裝超標報警傳感裝置。
2.2不可密閉生產車間或露天場地:監測點位原則上設在距離生產設施約1米、距離地面1.5米以上位置處,生產設施四個方位各安裝1臺超標報警傳感裝置;生產設施集中設置的,在設施集中區域外四個方向各安裝1臺超標報警傳感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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