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質量監測微型站污染監控點設置要求
2022-08-18
空氣質量監測微型站系統可實現區域空氣質量的在線自動監測,能全天候、連續、自動地監測環境空氣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可吸入顆粒物的實時變化情況,迅速、準確的收集、處理監測數據,能及時、準確地反映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及變化規律,為環保部門的環境決策、環境管理、污染防治提供詳實的數據資料和科學依據。
空氣質量監測微型站污染監控點設置要求:
1、污染監控點原則上應設在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的污染物高濃度區以及主要固定污染源對環境空氣質量產生明顯影響的地區。
2、污染監控點依據排放源的強度和主要污染項目布設,應設置在源的主導風向和第二主導風向(一般采用污染重季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的大落地濃度區內,以捕捉到大污染特征為原則進行布設。
3、對于固定污染源較多且比較集中的的工業園區等,污染監控點原則上應設置在主導風向和第二主導風向(一般采用污染重季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的工業園區邊界,兼顧排放強度大的污染源及污染項目的大落地濃度。
4、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監測目的確定點位布設原則增設污染監控點,并實時發布監測信息。
5、對于路邊交通點,一般應在行車道的下風側,根據車流量的大小、車道兩側的地形、建筑物的分布情況等確定路邊交通點的位置,采樣口距道路邊緣距離不得超過20米。
6、由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監測目的確定點位布設原則設置路邊交通點,并實時發布監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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